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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隆说了好一阵儿,他俩也没有松口,既不愿意搬家,也不愿意辞职,甚至沈隆想买点家里急需的电器他们也不愿意,搞得沈隆都是开始怀疑他俩是不是党员了。
“好吧,本叔叔,梅姨,实际上我现在还没有能力赚钱,我购买彩票的钱还是你们给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你们分享收益也是应该的。”沈隆感觉自己心好累,竟然还有想送钱都送不出去的时候。
“不,我们是你的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在你没成年之前,我们有抚养你的义务,给零花钱也是应该的。”本叔叔依旧坚持。
沈隆只好举手投降,还是当拿到奖金之后直接买东西带回来好了,于是沈隆先打电话给老师请了个假,然后第二天跟着本叔叔一起去领奖。
大奖肯定是要去总部领取的,他提前联系了彩票公司,那边也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记者自然也是少不了的,不过沈隆坚持匿名领取,他们也只好答应。
等到正式领奖的时候,本叔叔和沈隆又产生了分歧,本叔叔建议沈隆分29年领取奖金,这一即可以避免他暴富然后迅速破产,又可以减少纳税额度,沈隆却坚持一次性领取,这样的话扣除联邦税和州税之后,只能领到3.6亿美元,生生少了两亿多。
“不,本叔叔,我想用这笔钱来做科学实验,然后寻找我父母的下落。”沈隆拿出了一个本叔叔无法拒绝的理由,本叔叔也只好答应。
签字纳税的时候沈隆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奇怪啊,在漫威世界里面,军地、警察等强力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超级英雄,那么国税局呢?我可不相信那些超级反派会如实纳税,他们逃税漏税的话,国税局派谁去解决?一般人可搞不定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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