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服了你们中国人弄吃的的水准。”
托尼晃了晃脑袋。如果他的时间感没有出问题,袁满消失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五分钟。
“我种花家的吃货水平世界第一!”
在这一方面,不管是哪个中国人都会自豪地宣称。
“来吧,朋友们,开喝吧,咱们不醉不归。”
袁满说着,野蛮地撕开眼前的箱子,取出两个装有金黄色液体的玻璃瓶。
拇指随意一弹,弹飞瓶盖,其中一瓶递给托尼。
托尔有样学样,开箱,拿酒。不同的是,他的酒瓶里装的是透明清澈的酒液。
“不是吧,为什么他是高度白酒,我们是低度啤酒。”托尼抗议道。怎么说他也算是久经酒场,拼酒从没怕过谁,哪怕是喝到断片儿。
“如果我们和他一样喝白的,那在他找到感觉前,我们已经倒下了。我这么说吧,人类和阿斯加德人酒量的差距和寿命的差距差不了多少。”
袁满真不是在吹牛,阿斯加德人喜欢做三件事“打麻将,吃火锅,摆龙门阵(闲聊)”——不好意思,这是四川人的兴趣,重来。
阿斯加德人喜欢做三件事“喝酒,打架,飙车(包括龙、飞船在内)”,其中喝酒排第一。
阿斯加德人的酒文化怎么说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地球人拼酒啤酒对瓶吹,阿斯加德人也差不多,不过这里的瓶需要换成桶,那种半人高的木桶。
跟他们比,泡在酒精里长大的老毛子也只是弟弟,因为人家在酒精里泡了千年以上。
托尔把鼻子凑到托尼的酒瓶前闻了闻,又打开袁满为自己准备的白酒灌了一口。
“确实这个比较适合我,你对我们是真的很了解。”
“不然也不会派我来和你接待你这位阿斯加德的王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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