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我就是厌学、不想读书,跟我姐商量一下顶替的事儿。你们紧张个啥!”
顾骜看出气氛不对,连忙假装没听懂,搪塞了几句打岔的废话。
也幸亏顾骜才14岁,说这种话非常符合他的形象,倒是给王平山找了个台阶下。
王平山借机喝止了王峰,让他不得无礼。
顾骜也趁机拉着姐姐离开了食堂。
一路跑出百米,见左右没人,他才开门见山地问:“姐,这王峰喜欢你?怎么没听你说过。现在这么突然,弄得我们很被动啊。”
因为民风羞涩,顾敏脸色唰地一红,狠狠打了顾骜一下:“还说没在学校里学坏!小小年纪这种话都问得出口!”
顾敏的反应也不奇怪。看过《芳华》的都知道,那时代口头谈论某些事情就算耍流氓了。
顾骜却顾不得虚与委蛇:“这有什么学坏的!这是火烧眉毛的正事儿!刚才我看王峰反应很大。他要是真喜欢你,就算我们硬走流程把你顶替你,将来他要是给我穿小鞋呢?”
把人家的暗恋对象调回城里,那妥妥就是断了后续发展的可能性。
这种事情绝对是要结仇的。
而如今公社/生产队的支书,对队员的掌控是非常强的。
说你工分不达标,给你评低一点儿,或者发口粮的时候克扣一下,都够人受的了。
更何况,顾骜就算下了乡,他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曲线参加高考,不可能真的天天务农耽误复习时间。
他本来就做好了先投机倒把赚点小钱的思想准备。
到时候再拿钱买工分、让人帮他干活。然后他自己偷懒看书。
这种情况下,如果支书家要盯着他,抓他的把柄,那他妥妥玩完。
“没想到啊,按说这王峰也不丑啊,又是书记的儿子。这么多女知青怎么偏偏就看上我姐呢,要是姐再长丑点就好了,也不用多丑,比队里别的女知青稍微丑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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