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提出还去那家咖啡馆交易,我拒绝了。
只有脑子秀逗的人才会拎着一具被烤成干尸的拍婴走进咖啡馆,光天化日要是给人看见了,我浑身是嘴照样说不清楚。
我提出可以直接把拍婴送去芳芳家。芳芳居然问我是不是对她有想法?还说女孩子的家是我这种穷屌丝随随便便能进的吗?
我对这大姐佩服的不是一点点,苦笑说,“你放心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特娘的要是对你有半点非分之想,我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她反倒不乐意了,质问我什么意思,是不是看不起她,老娘有这么差劲吗?
她到底有多差劲,根本不用我说。
我就算再饥渴也绝不会把主意打在这种女孩身上,冷着脸讲道,“别跟我扯其他的,你就告诉我到底上哪儿交给你?”
芳芳犹豫半天才说行,不过紧接着她又提出一个要求,必须叫上刘媚跟她一块,还说自己是良家少女,一个女孩在家里跟陌生男人碰头,万一我起了贼心她根本跑不了,身边有个好闺蜜可以照料,估计我也不敢乱来。
我挺期待跟刘媚见面,于是没有反驳她。
得知芳芳家庭地址,我找了几个装鱼的塑料袋,里三层外三层把拍婴裹好,拿在手上还觉得不放心,小心翼翼揣在怀里,跟个神经病一样走在大街上东瞧西瞅的。
不能怪我胆小,国内不比东南亚那种邪术横行的地方。在泰国缅甸,你哪怕大街上拎着干尸光明正大地游街窜巷都未必会有警察拦你。可国内不同,但凡牵扯到一丁点“凶案”的影子,警察立马就能给你安排了。
就冲这一点,我对国内治安还是挺满意的,就怕被警察安排到我自己头上。
走出门我拦下一辆出租,出租车司机是个戴着大墨镜的光头佬,见我一上车就躲进后座,神经兮兮地东瞧西瞅,怀里鼓鼓囊囊地不知道藏着什么东西。他可能会错意了,以为我藏在身上的是现金,问我去哪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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