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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颜路的厨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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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后,乐歌除了没有把狼和麂子的肠胃清理外,其它都处理好了。狼肉用盐腌了,以后慢慢吃。麂子肉是大补的,属于时鲜食品,现在就吃效果最好。

时鲜补品,就跟新鲜蔬菜一样,及时食用食品,保鲜期短。

乐歌打算,把麂子肉煮了,除了自家吃外,再送给村民,特别是这些学生家里。

古代人生活很苦的,除了天子、君王、世袭贵族生活好外,大多数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

所以!乐歌想改善一下他们的生活。

他想!阿姑和孔子一定会支持的。特别是孔子,一定是支持的。

另外!狼和麂子的内脏,也有不少。加在一起,完全可以让村子里家家都能吃上一碗。

古代人口少,村子的住房散乱,其实并没有多少户。所以!一家分一碗肉过去,是完全可能的。

不光是麂子内,大锅烧煮的时候,还可以放一些谷物等什么在里面。一个十几斤的麂子再加上麂子与狼的内脏,能烹出好多的。

天亮后,两人都觉得困,就没有再继续干。清理肠胃的工作,至少需要一两个时辰。所以!乐歌就不想干了。

乐歌割了一块麂子肉和一些麂子的肝脏,去厨房那边。

“走!烹了吃!”

颜路跟在后面,脸上带着微笑。他知道!自己有份。

经过后半夜的相处,他不再害怕乐歌。相反!觉得乐歌人很好。人家欺负你人家是大人,不给点颜色给你看看,你还不把“村长当干部”。

到了厨房,乐歌就要亲自动手。

“我来!我会烹!”颜路自告奋勇,要求道。并且!立马动手。

“你行?”乐歌怀疑地问道。

颜路没有废话,直接动手。

乐歌站在一边,见颜路还真的很能干,也就默认了。站了一会儿,就主动坐到灶台下,生起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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