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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斯的日子过得不错。
从学院毕业之后,他似乎就远离了以往的生活,没有战斗,没有厮杀,有的只是和平与发展。
柯尔斯并不怀恋以前的生活。
谁又喜欢天天活在危险之中呢?
只不过曾经的亚特兰城是一座狩猎之城,最多的就是佣兵,人们在这里交换猎物,换取金币,然后获得短暂的休憩,片刻的安宁。
佣兵们等到金钱挥霍一空之后,又回到了刀口上舔血的生活。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柯尔斯很小就告诉自己,只有变得强大了,才能在这样的城市中活下来。
柯尔斯是个孤儿,凭借天赋考进亚特兰魔武学院,成为一名魔法师,他付出的比同龄人要多的多。
为了获得资源,他成为一级魔法师之后,就加入了佣兵团,赚取维持他快速修炼的资源。
在同学们还在抱怨魔法咒语难背的时候,他已经在藏书馆中,学习那些学院不会教授的偏门魔法,为的只是在关键时候救自己一命。
如果他的人生继续走下去,他会成为一名战斗型魔法师,或许还会在亚特兰城小有名气,是个有名的赏金魔法师。
这样的人生是柯尔斯进入亚特兰城魔武学院之前一直希望的生活,甚至在进入学院之后,他依然希望这就是他的未来。
直到。
他遇到了一个男孩。
一个年龄比他还小却在藏书馆看书的男孩。
要知道,在这之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比他年龄小的人来到这。
好奇心驱使他前去聊了几句,他也没想到就是这一次偶然的见面,他的一生都被改变了。
现在的他,没有如他希望的那般成为赏金魔法师,而是成为了一名卖票员、一名司机、一名裁判、一名解说、一名主持人、一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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