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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的当头呵斥让我稍稍冷静了一点,判个遥遥无期的刑期这在西方国家的法律中是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到了近现代,很多的国家对于死刑的判决是慎之又慎,就算是穷凶恶极之人犯了滔天大罪,从判刑到执行也会经历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所以在西方法律判决中,能不判死刑的,是绝对不会轻易判死刑的,但是为了能让犯罪分子得到除了死刑之外最大的惩戒,往往会判个很长的刑期,我记得曾经看过一片报道,世界上最长的刑期长达三万多年。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对詹姆斯说,“刚才算我口无遮拦了,不过我的问题你能回到我吗?”
“那几个放火的人现在一口咬定,当时放火的时候没想过要你朋友的命,只是在简易棚外围点了一圈火,并且故意留了缺口,他们坚持说只是想给你的朋友一些警告而已。”
“警告而已?证据呢?帝国法律也要讲证据吧?”
“你的朋友他们能活着跑出来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如果那些人蓄意放火烧死他们,完全可以不给他们留任何逃生的机会。”
“可这未免也太牵强了吧?我的朋友能逃出来也有可能是他发现的及时呢?”
“是有这种可能,但是你能拿出证据来吗?相反,他把别人打成重伤这可是能看的见的事实!还有一点,被他打伤的那几个人都是刚刚获得公民身份的奴隶,你的朋友身边的那两个女孩也是刚刚获得公民身份的奴隶,帝国在颁布取消奴隶制试行法规的时候,可特别强调了,在此期间如果新获公民身份的奴隶违反了帝国法律,是要受到比普通公民更加严厉的惩罚的。所以,那几个人纵火是犯罪,你的朋友打伤人也是犯罪,谁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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