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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丁凡的推测,这偷东西的人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小偷。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不是为了钱去的,而是为了玻璃柜里面陈列的漫画书还有游戏机而来的。
小偷不会对这些东西根本感兴趣,能让他们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其实只有钱。
百分之八十的小偷,在被抓到之后,往往会发现他们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通过钱买回来的。
家里存放的东西,也不会是他们自己在外面偷回来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会将偷回来的东西摆在家里。
这类小偷,往往都是那种混的很惨的小偷,在同行之间都是最被人瞧不起的。
有点脑子的人都能想明白,贼赃这东西不能留在手上,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将东西转手出去。
自古就有捉贼捉赃这句话,没有赃物是没有办法对他们起诉的。
这一点所有的小偷都明白,出手了赃物之后,手上有了钱,从正经渠道买东西回来,这些东西拿在手上用在身上,他们都能用的心安理得。
可卓胖子店里丢的东西,在市面上本身就不值钱,或者说在小范围之内获取有点价值,但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没有人会花几千块钱买这些东西。
而且卓胖子的店里丢了东西,地下钱庄一定会收到风声,这些东西他们是不会高价收的,反倒是成了他们压价的最好理由。
所以思来想去,这些东西也不可能是小偷下的手,只能是有人看到这些东西眼馋,趁着有机会,将东西顺走了。
安慰了卓胖子一会儿,丁凡留下刘健,自己去了案发现场。
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不少人还围在外面,丁凡拿着证件从外面挤过去,在负责人的带领下走进了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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