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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山坡上,红漆黑釉,金漆描绘。
穆百里站在马车边上,陆国安与其撑着遮阳伞。举目眺望,远处的山道。快马扬鞭的四个人,扬起尘土,弥漫一路。
“督主,为何咱们不直接与他们同行?”陆国安不解。
“那么多人挤一块,还耽搁本座的行程,不觉得无趣吗?”穆百里问,“都处置妥当了吗?”
陆国安俯首,“是。”
“走吧!”穆百里转身回到车辇之中。
八匹千里驹,夜行千里,且走的是官道,自然要比赵无忧他们快得多。快马加鞭,金陵之行势在必行。那一日赵无忧离开,穆百里便自动请缨,前往金陵。
皇帝念着,这样一来胜算更大,是故也没有拒绝。何况,若是赵无忧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又该怎么办?赵嵩还在出使邻国,赵无忧可是他的独生儿子。
奢华至极的车辇,穆百里抚着手中的骨笛。色泽如玉,更胜她手中的白玉短笛。她成日都收着这样的短笛,约莫也会吹笛吧!
骨笛!
他想起了那个遥远的传说,不自觉一脸嘲讽。
不过是那些人为了遮掩自己的罪行,给世人一个虚幻的借口罢了!什么骨笛,什么诅咒?他不信神不信鬼,只相信自己。
虎口的咬痕早已消逝无痕,掌心的刀伤隐约还有些痕迹。他没有刻意去消弭,只是觉得掌心有个这样的痕迹,倒也有趣。
他一直追求完美,如今停下来想一想,才觉得有些缺憾也未尝不可。
毕竟,他发现了一双比自己更完美的手。
金陵,北疆。
又回来了。
策马扬鞭,赵无忧半道上停了下来,因为她的身子有些吃不消。一张脸乍青乍白,难看到了极点。呼吸有些急促,连脑子都开始不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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