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皇家陆军军人,我以曾经与他们作战为荣。”(méng哥马利元帅(英),《战争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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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配属的,我们是第一批部队。”营长孟怀一笑,“华夏七年式轻机枪,约翰·勃朗宁设计,慢速每分钟三百发,快速每分钟六百发,据说早先的实验型叫自动步枪,后来被改成了轻机枪,五十发弹鼓供弹。”
郑宇一怔。勃朗宁?勃朗宁自动步枪?BAR?
身为伪军mí的郑宇,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名字。约翰·摩西·勃朗宁,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枪械天才,甚至也可以说是人类最伟大的枪械天才。
郑宇对这个枪械大师还是有点研究的,知道这人出名很早,后来和温彻斯特兵工厂闹翻加入了比利时的FN公司,他设计的手枪,如柯尔特1911,一直是美军的主战装备。而著名的勃朗宁重机枪,一直用到了前世的伊拉克战争。甚至未来那场一战,塞尔维亚刺客打死斐迪南太子的手枪还是勃朗宁1900手枪。
这是个奇才。
关于轻机枪,郑宇知道20世纪初丹麦的麦德森发明了世界上第一tǐng轻机枪,至于美军二战每个步兵班一到两tǐng的BAR是什么时候服役的,他只记得貌似是在一战后期。其实BAR的原型枪在那个时空的1900年就已经出现,只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客户,所以直到美军在一战吃了亏才重新翻找出来,最后在1918年列装,这些就不是他这个半吊子能知道的了。
不过,他这人自打穿越以来,也对不少稀奇古怪的事情多了些免疫力,也没huā太多心思去想这里边到底是个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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