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红衣,乌发披散,目光锐利,长剑卷刃。
老马识途,千里奔袭。倾盆大雨,满地尸横。
侧躺在马背之上,王天茫然的看着天空。一路前进,一路厮杀,他早已经习惯了江湖路。短短一月,斩杀了数百人,魔头的名声更是传遍大宋。
摇晃了一下空空如也的酒壶,王天扭头盯着大雨倾盆下那满地血污,忍不住叹了口气。
“都说大宋弱大宋软,区区捕快都舍生忘死千里追杀,混迹边疆的将士,又如何会弱?”
他想不通,大宋一直被人说成弱宋。以前,他也以为,这些士兵真的是软蛋,没有男人气概。但是如今,王天改变了看法。不说别的,这一个月追杀他的捕快,简直都是舍生忘死,一个个宛若冰冷的杀人机器,一波一波,不断追赶上来。
捕快尚且如此,守卫边疆的将士又如何会贪生怕死?
大宋人口无数,幅员辽阔,更是富裕无比。
养兵的关键就是金钱,大宋并不缺。既然条件如此好,为何还打不过外族?
王天想不通,毕竟他没见过。而且,就算此时想通了又如何,他已经成为了魔头,被大宋追杀。
咔嚓……
酒壶被扔出去,砸在巨石上摔的粉碎。
王天彻底躺在马背上,翘着二郎腿双臂压在脑后,卷刃的长剑放在胸口,目光淡然的看着天空。
倾盆大雨宣泄而下,一身红衣被冲洗的紧紧贴在完美的身躯上,血红点点,从衣角低落。本来殷红的一身,竟然在变淡。
都是鲜血染红,铸就了魔头之名。
唯一可悲的就是,王天杀的是自己人。
一个月的厮杀,他依旧没得到任何武功。但是,一手剑法靠着强悍的身体素质,却已经熔炼出属于自己的杀人手段。再加上国术经过混战,彻底的化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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