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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彦森端着一杯红酒,迎着昏暗的灯光照射一下,晃了晃杯子。【文字首发】鲜血一般的颜色,潘彦森宁愿把它想象成萧小天的血。
他喜欢醇酒和美人,酒这个东西,从他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了。用他爸爸潘基闻的话说,作为潘家的男人,从小不懂喝酒的话,那实在是太悲催了。
所以五岁开始,潘基闻就开始加入品酒的大军。最初是自己家产的一系列品牌的白酒,从浅缀一口到鲸吸牛饮,这期间的过渡时间,潘彦森用了五年。
也就是说,潘彦森小学毕业的时候,白酒这个东西,基本就和喝水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不但在潘家来说,估计放眼整个黑北省,十来岁便能把白酒当成水喝的恐怕也没有第二个了。潘家的老太爷很是欣慰这个孙子的表现,从不大的时候开始,便已经有想法要把潘家未来扛大旗的重担放在潘彦森的身上。
可以说,潘基闻之所以能顺利接掌白酒潘的家业,和他有这么个能喝酒的儿子是分不开的。
后来潘彦森便被系统的传授了品酒的知识,白酒、啤酒、红酒、葡萄酒,料酒……甚至曰本的清酒,潘彦森也有接触。不过对于潘彦森来说,连国产白酒除了蒙酒还算有草原上粗狂的味道之外,其他的都和喝水没什么区别,这清酒,淡的有点太那啥了。用潘彦森的话说,喝清酒,还不如喝雪碧。
潘彦森虽然嗜饮,也只能说他比较会喝酒而已。却并不像某些酒鬼一样贪杯。那种“白酒就是我的命”的事情,在潘彦森身上,是别想见到的。
与白酒相比,潘彦森还有更重要的“命”就是女人。
和喜欢白酒一样,潘彦森把白酒当水喝,把女人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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