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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衣的款式是现在的流行款。
挺好看的。
顾砚歌也不知道当时主人格怎么想的,居然会买一件这样的衣服。
根本不是他的风格。
像主人格那种死板冷漠的性格,一般来说只会穿白衣黑裤。
犹豫了一下,少年抬起了白皙修长的手指,拿下了那件蓝色卫衣。
他的眼眸盯着手里的衣服,雪白指节微微摩挲。
随后,顾砚歌抬起另一只手,覆在了睡衣的领口处,漫不经心地解开了两颗扣子,露出了半截白皙诱人的锁骨。
换上了那件蓝色卫衣,再穿了一条黑色长裤,配上一双板鞋。
少年站在了全身镜前。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眉头微微蹙起,似乎有些不满意。
顾砚歌很少穿这种亮色的衣服,所以有几分的不适应。
身形修长的少年,一双长腿极其吸睛,笔直笔直的,露出的一截精致脚踝白的晃眼。
穿着的深蓝色卫衣衬着他的肤色雪白,露出的那一截脖颈精致,上面挂了一个黑色挂坠。
顾砚歌的这副打扮整个人看起来少年感满满的。
配上这张精致美貌的脸,走到大街上简直回头率百分之二百。
就是那种好看到让人脸红的小哥哥。
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顾砚歌突然伸手摸了摸自己那张绝色的脸。
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不合时宜的话来。
他是不是该弄些护肤品涂涂?要是老了怎么办?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顾砚歌默默压了下去。
少年忍不住低头捂额,白皙指尖捏了捏眉心。
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用美色来留住那兔子?
最后,顾砚歌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一瓶男士香水。
刚刚打开包装盒的时候。
顾砚歌看到了上面的香水的评价。
一瓶过了期的黑墨水,一股松软的烂木头味,像是森林尽头的那间破木房子,你站在他旁边,像淋一场下到末尾的雨,粗重雨滴带着沉闷的气息,还是迷恋他骨子里的高冷和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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