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身着褐甲草裙,提着重新紧固了刀柄的白牙,站在黄金玉石山主峰顶端,身上干净整洁,再无丝毫异味。
出乎高歌的意料,大当康凶兽竟失去了踪影。
一连三天,高歌在方圆数百里闪电般搜索了几遍,就是没有发现它的身影。
高歌知道,大当康就在这里,绝对不会逃走,但这样巨大的身材,竟然能藏得这么密实,由不得高歌不佩服。
高歌一心练功,最少半年没有来这里查探,不知道大当康是藏了半年,还是知道自己来了,才开始隐藏埋伏。
高歌宁愿相信它是发现了自己,才隐藏起来,但心底隐隐的寒意,却理智提醒高歌,大当康可能是早就藏起来了,就在某个角落里蹲着,准备对自己一击必杀。
这种心性与隐忍,才是一只洪荒凶兽应有的表现。
高歌站了一会儿,山下各处游动觅食的野兽毫无异常,远处大湖边又变得热热闹闹,一切都很正常,但这种正常却是最大的不正常。
大当康究竟在哪里?
高歌不敢再四处游走寻找,这样几乎是在给大当康送菜,前面三天的游走,居然没碰到大当康,实在是运气,高歌不相信好不容易光顾自己一次的运气,还会继续呆在自己身边。
高歌伸出左手,在白牙上轻轻一抹,手掌中出现一道口子,冒出数十滴鲜血,手掌肌肉蠕动,封住了伤口,血液不再外流。
伸出白牙,挑了一滴血液,向着北边一震,血液变成血雾,山风吹过,融入风中,被吹向大湖那边。
来吧!
大肥猪!我在这里!
高歌可以肯定,大当康凶兽绝对会记起自己的血液味道,他第一次闻到自己体味时,应该就夹杂在自己的血液味道中,如此刻骨铭心的味道,怎么可能会不从记忆中提取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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