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镶玉的表情极为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秦至庸犹豫了一下,说道:“老板娘你都把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我要是再留下,就有点死皮赖脸,不知好歹。我听你的,离开大漠,回大明。”
金镶玉点头道:“你能这样想,最好。你本来就不属于这里。留在沙漠里,只会把你给耽误了。刁不遇。”
刁不遇以极快的速度出了厨房,站到了金镶玉的身后:“老板娘,有……什么事?”
金镶玉说道:“秦至庸要回中原。你送他入关。要是遇见了强盗土匪拦路,不用客气,直接杀了。你一定要保证秦至庸的安全。”
刁不遇平时喜欢藏拙。
但是金镶玉对他是非常了解。以刁不遇庖丁解牛的刀功,一般的江湖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是。”刁不遇慎重地点头。
秦至庸叹了口气,说道:“我先回房间收拾一下。”
其实秦至庸没什么可收拾的,就两套衣服,还是金镶玉送给他的。他原来穿的那件衣服,已经烧掉,留着没什么用。
到了什么地方,就穿什么样的衣服,做什么样的打扮。这叫做入乡随俗。
切不可标新立异。
回到房间,秦至庸叠好了衣服,看到桌子上的四书五经,沉默了一下,将书本放进了包裹里。
读了儒家的书,秦至庸的心性和心态才有了改变。这几本书对他来说,很重要。
枕头边的剔骨刀,秦至庸同样要带走。
防身用。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要是遇到了强盗土匪,威胁到了自己的性命,绝境时刻,秦至庸只能放手一搏。
秦至庸背着包裹出了房间,金镶玉和刁不遇已经准备好了干粮和盘缠,还有清水。
银子放在桌上,秦至庸目测,可能有一百两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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