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乐队离开电台,坐着由消防车改装的大型房车往修车厂方向赶去。
被突如其来的警察搅局,电台的采访自然也做不成了。
“好啦,不用担心我啦,我没系。”炸药见伙伴们都关心地看着自己,心里不由一暖,脸上挤出一个笑容。
“谁担心你了,我们就想知道丽丽是谁。”胡亮一边开心,一边说车。
其他人脸上也露出了八卦的表情,显然好奇心过盛。
之前警察搜身时,把炸药的衣服扒了下来,因此他们发现了炸药背上的文身----四个字,我爱丽丽。
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这一发现,让乐队的其他成员激动不已。
“丽丽是一个文身师,我第一眼看到她,就深深地爱上了她。”炸药脸上露出羞涩的笑容,一边回忆,一边把他们当时见面的情形用深情的话语讲了出来,一边讲一边傻乐,嘴巴完全合不拢。
“能冒昧地问一下,这个吉香是谁?”程宫看着他手指上纹的四个字,不由问道。
“我妈。”
炸药似乎还深陷在自己的回忆之中,嘴角微微向上翘着。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时候我已经疯狂地爱上丽丽了……当我正要准备展开爱情攻势的时候,丽丽消失了,我没有她的联络方式,也不认识她的朋友。但是我敢打赌,她一定是集安人!”
文身时,他看到了丽丽的一张照片,照片的背景正是摇滚公园的标志,那把已经褪色了的大吉他。
“所以我来到集安,寻找丽丽。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加入乐队吗?因为我要唱遍集安,让她看见我嘛。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背着打鼓吗?因为我不想让别人觉得我太帅然后爱上我嘛。全部都是为了我的丽……”炸药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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