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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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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追诉期限,是各国刑法普遍规定的一项制度,并非国内所创,一方面从刑罚目的考量,如果犯罪嫌疑人经过长时间没有再犯新罪,说明其没有再犯危险性,特殊预防的必要性较小。

从刑法目的考量,如果时过境迁,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后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应审慎地适用刑法。比如说一个人出于生计所迫,偷了500块钱,过了3年也没被公安机关锁定目标,而且这个人也没有再一次的偷盗行为,那么我们认为可以不予追诉,这也是出于“慎刑”的一种考虑。

象杀害黄小田妈妈的陈世琴,四十年前杀害张丽春,但是在后来的四十年里,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而且此人现在年迈,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

说白一点,这个年纪关在监狱里还浪费国家资源。

黄一曦抿着嘴唇,像一个女战士一样盯着李副主任,语气发凉,“李检察官,那不是偷了500元,也不是杀了一只鸡,那是一条命,一个迟到四十年的真相,我们有义务还死者一个公道,还亲属一个真相。”

黄一曦此时说话神情都很镇定,只有那藏在桌子下面捏的有些发白的指关节显示出来它的主人到底有多紧张。

商洛宇无声地握住她的手,覆盖上来的温度让黄一曦稍稍放松些。

看到黄一曦情绪有点激动,一直沉默不言,没有参与话题的周主任开口了,“你们也知道,现在的司法资源有多紧张,陈世琴这个案件,在我们看来,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已经没有,不管是犯罪者,还是受害者的亲属,都已经走向各自的生活,没必要追究。”

“不,我不同意这个观点,陈世琴的犯罪给社会秩序、公众心理造成的伤口才刚开始,没有被时间抚平,有追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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