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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被抛少妇3(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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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任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分,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林飞看着这一段话,突然觉得还有戏,貌似这几条那韦应涛都占了,想到这里,不过为了确定一下,还是问起方芳来:“这些事情他都有吧?”

“都有,我也在这上面想过办法,但是没有什么证据还是没有用,搞上去了,凭着人家的关系,一句话就完事了……”方芳叹息着说道。

啪!

林飞打了一个指响,“那就好办了,没有证据,我们可以找证据嘛!”

说着,林飞便问了一下方芳所知道的,韦应涛的具体情况,然后一个电话便给陈淦打了过去,让陈淦速度将这些证据找出来,录像照片也好,或者是什么文字性的证据也罢,只要尽快找出来,而陈淦那头也痛快,直接让林飞放心,便挂断了电话。

“这样还是没有用的……”方芳痛苦道,“就算离了婚又能怎样,孩子肯定会分给人家。”

“没事,我们走一步看一步,你先别急。”林飞说道,“孩子在哪里上学?明天我和你讲她接回来。”

“自从被他父母接走,幼儿园再没有来过,好像已经换了幼儿园,不过我也不知道,他们应该怕我知道,除了接送非常勤快,连幼儿园我都不知道。”方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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