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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
这二十个字,是《诗经?无衣》上的诗句。表现是团结一心、同仇敌忾的义愤,蔡邕虽是文官,但一生耿直不阿,心中浩然正气长存,对于犯上作乱之事,向来嫉恨不已。
质朴的书简上,蔡邕正用狼毫笔写下最后一个‘仇’字。这一字,当真应和了蔡邕心中此时的愤怒,所以下笔之时,他只觉心中感应齐聚手腕,笔下堪堪游走龙蛇。
蔡邑除通经史,善辞赋等文学外,还是一位书法大家,精于篆、隶。尤以隶书造诣最深、名望最高,后世有“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的评价。此时精气神一时齐聚,蔡邕隐约当中有感应,那就是这二十个字,当是他一生之中写得最好的二十字。
可就在这个时候,蔡邕眼角瞥到那个惫懒的少公子又一次不请自来,脸上还带着那么一丝怪异的微笑,立时让蔡邕满腔的义愤化为厌恶,已经运到笔端的灵感也一扫而空,顿时没有了写下去的兴趣。
“啧啧,蔡大家果不愧为儒林中人,竟在数万虎狼之士的困囹下,仍泼墨挥笔。此等心志,当真令侄儿佩服。”马超端起蔡邕还未写好的竹简,口中不咸不淡的说着:“只是这二十个字,可是形容兵甲之士上阵前霍霍相惜之义。蔡大家此时写下如此字词,莫不是希冀董相国派兵援救?”
“小儿倒是脸厚,老夫可不知自己何时有了你这样一位犯上作乱的好侄儿......”在蔡邕眼中,马腾乱贼,用计豪夺扶风郡,视汉朝威严法度不顾,此等行径,已是大逆不道。而更可恶的,就是眼前这个小贼,口中歪理邪说一堆,心中却无半分忠君爱国之意,实在不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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