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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乡情怯,是所有男人的共同特点。
就算彪悍如张三爷,也不例外。
他跨在飞驰的战马上,双足紧紧踩着赵昊送的双侧马镫,感觉骑马居然是这样的轻松愉快,不禁心情也好了几分。
他瓮声瓮气地对身边一个老迈的锦袍男人道:“大哥,咱们这次去,真有把握吗?”
一身紫色锦袍的男人乘在雄壮的奔马上,小心地摸着骏马的鬃毛,任由寒风打着自己已经满是皱纹的脸。
呼啸不断的寒风吹在两个老人的脸上,似乎让他们一下子年轻了几岁,全身都焕发着荣光……还有几分杀意。
十多年前的那个九月,他们就是在这里突然遭到曹军的猛攻。
呼啸而来的曹军铁骑踏破他们的防线,踩烂他们的尊严,在哀苦声中杀的他们人仰马翻,部队星散。
人生有几个十年?
刘备看着北方,眼神森冷如初,他似乎看到十年前那个仓皇逃窜,狼狈凄惨的自己。
那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他能东山再起,但是他挺过来了,现在反败为胜,冲着曾经曹军杀来的方向冲过去了!
是的,应该出现在上庸战场上的刘备放了个烟雾弹,亲自率领张飞、关银屏、黄权朝着樊城以北的新野杀去。
新野,那是他经营多年的热土,是他倾注鲜血、挥洒汗水,感慨髀肉复生的地方。
那次大败后,十多年来,刘备一直梦想着杀回去。
可是理智告诉他,以步兵为主的自己,很难在一马平川的新野和曹操的虎豹骑对抗。
纵使渴望不已,他也只能按照隆中对的方针,先取雍凉,在自身壮大之后在和曹操决战。
更何况,他现在只有区区四千人马……
“新野现在肯定全无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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