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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举枪,一手那长矛,看起来精瘦精瘦的一个年轻人,瘦长脸,眼睛不大,看上去竟然还是一脸的憨厚,脚上穿着一双迷彩胶鞋,身上穿的是一身荒漠迷彩,但迷彩明显是套在了外面,里面鼓鼓囊囊的应该是羽绒服之类的厚衣服。
在冬天,荒漠迷彩服的效果比夏天好多了,所以贾伟东的衣服伪装效果不错。
最好的朋友肚子上在汩汩的冒着血,旁边有个打伤他的凶手在哪儿站着。
是一枪打死他呢,还是一枪打死他呢,还是一枪打死他呢?
这件事儿,真要从根子上来说的话,余顺舟没错,但是打伤他的这个人呢,好像也没错……
高远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了手枪,然后他一脸狰狞的道:“老子打死你!”
高远选择了帮亲不帮理,那洛星雨当然会选择跟高远站在一起,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都别动!”
向卫国及时发话了,他先走到高远的身边,一手按住了高远的肩膀,附身下去拔出了高远的手枪。
“别冲动,先看好小余,小雨,别开枪。”
说完后,向卫国走到了那个开枪的人身前,伸手把步枪拿过来后,道:“把长矛扔了,叫什么名字?”
“贾伟东。“
“嗯?那个伟,伟大的伟吗?”
“是。”
“干什么的。”
“农民。”
“嗯?”
“猎人,平时打个野猪什么的。“
“用猎犬?”
“嗯。”
“有几条狗?”
“七条狗,现在还剩条三条狗,有一条让他们给吃了。”
贾伟东用愤恨的目光看向了余顺舟,余顺舟躺在地上,有气无力的道:“我就日了,老子没吃你的狗,老子也是养狗的,根本就不吃狗肉。”
“你跟他们一起的。”
“我现在还跟他们三个在一起呢,他们三个把那些吃你狗的人全打死了,你告诉我这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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