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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有一头小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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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又曰花城,国都第二繁华地,往来人口密集促进经济人文发展。

再次醒来后的林朝歌胃口好极了,面前的米饭碗迅速见了底,露出细腻瓷底上一颗风骨铮铮的青竹来。

她把碗一推,奇怪地发现旁边的喜儿呆呆地盯着她看,手上却没动作。

林朝歌:“看我干嘛?添饭啊!”

喜儿接过她那只圆口尖底的小瓷碗,喜滋滋道:“少爷这次醒来以为连胃口都好了?实在比往常只吃一两饭还发愁好多了?”

开玩笑,一两饭怎么够吃呢!一两饭,也就是食堂阿姨颤抖后半大勺的量。

林朝歌终于知道为什么原主这么瘦了,一日三餐,一顿连一两饭都吃不下去,长此以往,可不得修仙?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这一点令她感到相当满意。况且天天殚精竭虑地不让自己露马脚,病未痊愈夜夜挑灯夜读,要是连吃也吃不饱,实在是没法活了。

从小伺候少爷的喜儿发现,自家少爷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也说不出哪里。

从前的少爷阴阴郁郁,身体嬴弱,夜间睡得也不安稳,每天手不离手拿着一本论语,话少得可怜,见生人总是畏畏缩缩的。

少爷对此的解释是:经历了生死一线,你会发现,伤春悲秋,自哀自弃都没什么用,活得好才是真的好。

喜儿虽然听不太懂,但是似乎挺有道理。

林朝歌待背部伤口好了大半,动作又大了起来,开始在晨光熹微时绕着后园晨跑了,没办法,原主的身子实在过于林妹妹。

天光还未大亮,雾气茫茫,庭院里的矮树丛乌乌的一片,在白雾里若隐若现。

清晨的雾气沾染了她枯黄的发梢,化作朦胧的湿气,少年的发尾摇摇晃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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