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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蛋挠了挠头:“那对这个案子王志浩叔叔是怎么说的?”
杨萌解释道:“当时你王叔还真说过这事,你看那些事后诸葛亮说反杀者是什么防卫不适时,对此你王叔的解释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就算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但是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和结束前的防卫行为都是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所以不应该认定反杀者是防卫不适时。如果没有超越必要限度,那就是正当防卫!这个事情要整件事联系到一起看,而不要分开来看!普通人碰到同样的事情会如何选择?当然是一通乱砍保证自己生命没有危险为止。而这就叫做‘危险排除一般人标准’,按照一般人的标准来看待这个事情,把自己带入进去想想自己会怎么办,而不是站在上帝视角站着说话不腰疼!”
“那既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为什么还会引起争议呢?”蛋蛋好奇心大增:“那些专业律师连这样的法律条款都不知道?这不可能吧?”
杨萌笑了起来:“他们知道又如何?同样法律条款从不同的方面就有不同的解毒。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法律不是数学,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加一等于二就是一加一等于二。不同的视角去看有不同的解读,这才是律师存在的意义:他们要用自己对这个法律条款的解读去打动法官然后影响最后的判决。正当防卫和防卫不适时有时候就是一念之差。”
蛋蛋恍然大悟:“这不就是说明法律中还有很多漏洞规定的不严谨?”
杨萌打了个响指:“没错!再给你举个例子,有个差不多的案件,就是一个大学生在酒吧玩的时候碰到几个人寻衅滋事,然后他也奋起反抗,结果用烟灰缸砸死了其中一个,然后他就被判为过失杀人。原因是因为他在行凶者失去反抗能力之后还在用烟灰缸敲对方。这里问题就出现了:他到底是属于‘危险排除一般人标准’呢还是超越‘正当防卫一般限度’呢?如果严谨来说,这两点也都符合,那最后如何判断最终结果这就是需要法官和律师来决定了!而这就是法官和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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