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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余凡收拾好东西,穿着苏柏宇置办的新衣服,形象气质骤变,和以前那个土老冒简直判若两人。
老话云:人靠衣服马靠鞍。果真如是。
因为仓促住院的关系,余凡除了洗漱用品外,也没什么多余的东西,收拾好后,带着手机准备离去。刚走没两步,心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这里,便停下脚步四下找了找。
这么一找,余凡欣喜若狂。
因为,床头柜的抽屉里正安静的躺着一支老式钢笔,钢笔除了材质为某种特殊木材,其上自然孕育的花纹外,倒也和别的钢笔没啥两样。
但对余凡而言,却有着特殊意义。因为,这是余凡当年以全年级第一的成绩考上初中时,义父送给他的礼物,算下来,已经陪伴自己整整七年的时间了。
或许正因如此,他原本如蚂蚁乱爬般的字迹,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小圈子内,极富盛名。当然,让他名扬全校的还是他“倒霉蛋”的身份。
余凡神色有些缅怀,随手拿过一张白纸,写到:你还在,真好!笔力苍劲,字字珠玉。
收好东西,转身离去,在开门的一瞬间,清风一卷,白纸恰好朝着窗外飞去。纸上原本干涸的墨水在这一刻逐渐晕染开来,字体变换,忽如蝇头小楷,吹落在风中。
最后,被一双纤细修长的手指轻轻摘落。
来到前台,余凡拿着苏柏宇给的银行卡准备结清费用,却被告知已经有人帮其结清,并预存了一个星期的住院费用,想来,应该是穆若涵的手笔,毕竟,她很壕!
“又欠她一笔,可怎么还呢?”余凡拿着小一千元的退费,神情有些无奈:“看样子趁着周末,得去找份兼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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