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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这日之后,那小狼便被无忧养在身边,当做陪伴。侍女们都怕极了它,偏偏无忧不怕,反而每天和它亲近。
她喜欢这小家伙儿。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她是屠都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
它的牙齿还不够锋利,无法从骨头上撕下肉来。所以,要把刚刚猎杀的兔子剥皮卸肉,然后撕碎了喂给他吃。
无忧拿起一块碎肉喂到它的嘴边,它却是不吃,偏过头去,眼睛只盯着放肉的小碗。
屠都见状,拿起一块肉,往边上扔去。
那小狼扭头一看,便嗅着味道而去,张嘴吃下。
无忧学着他的样子,也把肉给扔了过去,它果然吃了下去。
“这小家伙儿……”她轻轻一笑,只觉有趣。
“野狼生性谨慎,而且怕人!他们不会吃人手里的食物。”屠都淡淡开口道:“而且,它们对血腥味很是敏感!”
“你看它吃肉的样子,和成年野狼没什么两样。”
说话间,明珠端来水盆伺候主子洗手。
她洗过了手,手上带着淡淡的花香味,那是花汁子的味道。
小狼崽嗅到了花香味,一双灰蓝色的眼睛睁圆了看过来。
无忧见它看向自己,便把手伸了过去。
小狼崽迈开腿跑了过来,伸出红红的小舌头,舔了舔她的手背。
无忧轻轻一笑,将它抱了起来。
她的手指纤细,掌心柔软,轻轻抚摸着小狼,让它渐渐起了困意。
它就直接在她的睡着了,蜷着身子,像个小孩子。
明珠见状暗暗皱眉。
公主殿下以前是最爱干净的,可现在却对这脏兮兮的小家伙儿,毫不嫌弃。
明珠端着水盆出去,来到帐外,只见远处负责煮饭烧水的仆妇们,正在宰羊。
那羊肉是晚上要吃的,羊皮被完整地剥落了下来,看起来血淋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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