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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吃狗肉,有人给狗肉叫“香肉”,之前我还不明白为何这么叫,今晚算是长了见识。
回去的路上,只觉得体内有股强烈的力量在横冲直闯,而且还有强烈的欲望,迫切想见到吴静涵。
走出胡同,没等我开口,法颠就笑着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奥?好啊!”
法颠嘿嘿一笑后,开口了。
故事发生在十几年前,那几年黄河一带还有不少野兔,对于爱喝酒的人来说,这可是绝佳的美味,所以闲来无事时,不少农村汉子——甚至附近城里的人都会抽空,到黄河滩里打猎。
说起来偷猎是违法的,可实际上这种事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一带除了野兔和野鸡外,也没别的野物。
狩猎的方式有好几种,常见的是用猎枪打或者下夹子,也有拌药的,就是把毒药拌到粮食里,不过这样有两个缺点,一是被毒死的野物不一定落入谁的手,再就是毒死野物的肉里也带着微量的毒。
捕捉野兔的夹子是那种金属的,力道很大,能直接把兔子腿夹断,有时候也会夹到流浪猫或者黄釉,一般情况下,捉着这两样野物的都会放掉,毕竟猫肉没法吃,而村里人大都称呼黄鼬为黄大仙,自然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
那年不知道是谁在东户村郊外的田间地头下了铁夹子,巧的是一只刺猬经过时,被夹住了。当时有个小女孩,上学快迟到了,便大着胆子走近道,恰好经过这里,听到了刺猬发出的哀嚎声。
处于好奇,循着声音走了过去,就看到了一只在试图挣脱夹子的刺猬。
刚开始女孩挺害怕,虽然她也想救刺猬,可一看浑身是刺的样子,不敢下手……最终犹豫了几分钟后,还是壮着胆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掰开了夹子,放走了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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