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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适环视眼前人山人海的平原军将士,大声喊道:“我平原军成立的最早,跟随大王的时间最长,立下的战功最多。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既然从戎,就要争夺最大的战功,争取最大的荣耀。这次与九黎贼交战,我军是第一个成功过河的,是第一个打到敌军大营的,要破敌营,我军也得做第一,立最大的功劳!”
说话之间,他回手抽出佩剑,另只手抓住剑刃,缓缓划动,接着,他高举着拳头,鲜血顺着手指缝隙滴淌出来,他连眉头都未皱一下,大声喝道:“此战,不成功,则成仁,只能进,不能退,哪怕是战剩一兵一卒!一战成功,我与诸位兄弟们在敌营把酒言欢,若不成功,我与兄弟们九泉相见!”
说完话,他手中佩剑一挥,指向九黎大营,吼道:“天佑我军,壮我白苗!杀——”
“杀——”
将有必死之心,士岂有贪生之念?郑适滴血立誓,与全军将士生死与共,人们气血沸腾,齐声呐喊,未等开战,眼珠子已先红了。近十万人的大军列在整齐的方阵,在没有攻城器械的辅佐下,开始向九黎大营近。
“白苗!白苗!白苗——”
平原军在前进中,喊声不断,武器的击盾声已经压过了战鼓声,那一声声轰轰的巨响,震退己方畏惧的心理,也震的敌人心惊胆寒。
九黎大营内。魏尘站在塔楼上,看着营外压过来的白苗士卒,他的眉头越皱越深,白苗阵营里,随处可见的平原军战旗也让魏尘觉得异常的刺眼,甚至后脊梁开始一阵阵的冒凉气。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平原军做为白苗族最强战团,早已被九黎所熟知,九黎士卒最不愿意碰到的对手也正是作风刚猛、打仗不要命的平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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