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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故事(17)
天不亮的京城,街上还真没多少人。到城门口的时候,城门也才刚刚打开。
弘晖一行,一出城门,就狂奔而去,城门口几个守卫一大早起来,精神还不清醒呢,就吃了一嘴的尘土.leenu/books/44/44043/
[快穿]活在女主作死之后。那个年轻的刚想骂,就被年长的脑门上呼了一巴掌,“你可长点眼睛,那是真正的皇孙,你不要脑袋了?”
“皇孙?”年轻的看着城门外氧扬起的尘土,就道:“哪位爷家的?”
“你没瞧见马鞍上的记号?”年长的道:“干咱们这一行的,就是要眼明心亮。”他伸手比划了个四,“以后可长点心吧。”
弘晖骑在马上,前后左右都是谙达侍卫,但也比在跑马场转圈的跑自在。
城外有皇家的狩猎场,不能跟木兰围场比,但也是个能放开的地方。
围场里,四爷已经叫人打点过了。弘晖又叫人打赏了一番,这些人伺候的也更尽心。
别说茶水糕点,就是酒菜,那也置办的妥妥当当的。
这里的猎物,很多都是猎场养的。这对于初学乍练的弘晖,却是最合适的。
边跑马,边瞄准,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弘晖也不要侍卫帮着拿网子堵,只一个劲的催马追。开第一箭就射中了兔子,而且从兔子眼睛里射了进去。弘晖大喜,吩咐人道:“收起来,回去收拾好了,给额娘做围脖。”
众人一阵欢呼助威。
半上午,弘晖打了五只兔子,两只獾子。三只野鸡。正在兴头上,就听傅驰跑过来小声道:“主子,奴才听说十四爷来了?”
傅弛是四爷给弘晖挑的哈哈珠子,一家子都是四爷的奴才。当然了,不是信重的人,是不会将他家的孩子安排在弘晖身边的。孩子要是不机灵,当然也是白搭。这傅弛两者兼得,弘晖对这家伙的稳重和精明都十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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