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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北胜天这个名字在江湖上的分量绝不逊于今日之玄尘。那时候的他虬髯白衣,负十六石长弓,骑黑鬃乌骓烈马,在草原大漠上驰骋无忌,几百名日军骑兵和逍遥阁四大寇联手也奈何不得他。整个江湖都是他书写传奇人生的舞台。
江山未老人已老,看上去依然雄健挺拔的北胜天已经一百二十岁,昔日一顿消化五斤牛肉的肠胃,现在只能干掉大半碗小米粥。而他天生急如狂风,性如烈火,一直不喜欢那些养性命修精神意识的东西。比较而言,他最看重的还是自己的身体。骑马,喝酒,找娘们儿,甚至把子弹从肌肉中挖出来,这些全都离不开身体。
他至今还保持着打熬身体的习惯,头发白了,胡子也白了,他不服老,就去染成黑色。眉毛之所以还是白色,不过是为了提醒自己岁月无情,不能松懈。毛发可以染成黑色,可当筋骨皮在岁月的侵蚀下开始松懈时,便无论吃多少蛋白质粉也没办法阻止这种老化进程。虽有不甘,但那些鲜衣怒马的日子到底还是一去不回头了。
这座江湖是如此的残酷,后浪催前浪的时候毫不留情。十年内没什么作为,便会在新时代里被人遗忘。
他一拳挥出,滚热的罡风扑面而来,吹的李牧野呼吸为之一滞。这拳头骨节如白瓷,年少巅峰的时候可以轻易打死奔马,砸碎日寇的狼犬脑袋。李牧野安然不动,直到看清楚这只手背上的老年斑,才横身一让,避过了他的拳锋。
“北胜天,你老了,这速度适合拍动作电影去。”李牧野负手躲避,连续避开对方的拳,继续说道:“你的流云铁袖里藏了磷,利用温度压强的差异产生气流来提升拳速和威力,风助火势,火借风威,这样的拳法简直是技近乎道的层次,可惜你的筋骨已老,打不出年少时候风急火猛的速度,自然也就发挥不出磷火的高温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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