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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方清铭的同学家里大多数都是在军方工作的,可是大部分的同学,家里都不太希望他们再去从军,即便有的,也很少会让他们初中这个年纪就去部队里面训练。
当方清铭的同学听到方清铭这么小就开始去部队训练之后,心里面对方清铭,竟然多出了一些崇拜之情。
说起来也很奇怪,这一次,转学到这所新学校之后,方清铭自己不费什么努力,就被很多同学喜欢,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
学校里面的老师,因为方清铭跟其他同学的关系不错,所以经常让方清铭帮着组织活动,管理纪律,久而久之,老师们发现方清铭还很有这方面的才能。
于是乎,方清铭初中,当了三年的班长,十分受同学的爱戴。
在军方工作的人的孩子,基本上都在那所学校读书,一直从幼儿园读到高中,所以方清铭理所当然地,也直接升入了那所学校的高中。
学校里的老师,竟然都对方清铭有所耳闻,高一一开始,还不用竞选,就有同学力荐方清铭同学当班长,其他同学竟然也都没有什么异议。
想来是方清铭真的很有组织管理能力,高中三年,又当了三年的班长。
与此同时,因为方清铭的知名度,高中部的学生会还诚挚地邀请方清铭加入。
那个时候,方清铭觉得高中生活太枯燥乏味了,便加入了学生会,因为闲得无聊,还去竞选学生会主席,最后也竞选成功,并且又接着当了一年的学生会主席。
之所以不继续当,是因为方清铭觉得学生会也挺没意思的,他发现了更有意思的事情——摄影。
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喜欢上摄影,是一件十分小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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