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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遗忘说起来很简单,可是做起来却很难。(w-w-w.-o-m)..
简明翰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揉了揉眉心,把手上的酒放到直接扔到了地上。这些事情,早就应该被舍弃了。自己不应该再想起来了,是时候,该还击了。
“老板,昨天,花园路那边发生了一起枪杀案。警察到的时候,除了地上的那摊血迹,没有找到尸体。”
青古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花园路那里是南离歌以前住的地方”枪杀案他们应该不会就这样把南离歌杀死的,对于简冷祁来说,每一颗棋子都很重要。
他更应该明白,自己把南离歌带去南山别墅,就说明南离歌对他的价值和作用。如此,他更加不会对南离歌下手。
就算是如此,简明翰发现自己的心,竟然开始隐隐的为南离歌感到有点担心。毕竟,地上,还有血迹不是么
简明翰转身,走到桌子那儿,拿起自己的黑色大衣:“去那边看看”
青古不语,跟在简明翰身后走了出去。
来到花园路木柳巷,南离歌的家。
站在门口,简明翰把手放到门上,这门上有很多脚印。不用猜,也是被人用脚踹开的。走到里面,桌子比较凌乱、上面还残留着一些灰尘,地板上有水渍。
再看向床那边,床上的被子也凌乱的乱翻着,床上很乱,而且床单和被子也全都湿了。把手放到被子上,把被子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
虽然那味道很淡,可是简明翰还是闻出了南离歌的味道。她身上,有着独特的香味儿,说纯也不纯、说浓也不浓,相反的,让人闻了很舒服。
窗户没关,窗帘被风吹的舞动起来。
低头看着地板上的水渍,水渍从床上一直到浴室。简明翰沿着那水渍走到了浴室,看到地上放着一些湿的衣服,衣服上还有被火烧焦的痕迹,这样的青绿色旗袍,能穿它的人,除了南离歌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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