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是福斯坦王国的二等兵,14岁开始服兵役的他至今已经是一个有四年军龄的老兵了。今天他心情不错,因为是发军饷的日子,王国二等兵一个月有三枚银德勒的军饷,加上凯多齐男爵为他的士兵们私人提供的两枚银德勒军饷,他能到手四枚银德勒,为什么少了一枚,因为国家发放的军饷,军部总要贪一笔,这是惯例。
洛克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领到这四枚银德勒,然后拜托男爵大人的商队,将其中的三枚送回家乡,他希望自己的姐姐能够买一条自己喜欢的丝带,头发上不再裹着粗糙的亚麻布,也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吃上一两顿白面包,他们的身体已经很差了。剩余的一枚银德勒,洛克依旧是留下来请自己手下的弟兄们喝酒,作为小有实力的二等兵,他是一个10人小队的队长。
他知道,他的弟兄们也不好过,三等兵每月到手的只有两枚银德勒,仆兵只有一枚,他们需要将自己的钱掰成一枚一枚的铜德勒来花,既要补贴家里,又要自己花销,这根本不够。为了使作战更团结,也为了有那么几个忠于自己,能在关键时刻替自己挡那么两下的手下,洛克从不计较请客。
他的十人小队,有五名三等兵,五名仆兵,这些家伙除了有三个是两个月前补充到他们小队的,剩下的都是在一起作战了至少半年的兄弟了,他们大多与洛克一样大,但军龄比洛克小,都是只参军一年或两年的新兵蛋,他们大多数人都发自内心的佩服他们的小队长洛克,因为他们的洛克大哥既慷慨又有义气,每次领完响总带弟兄们去喝一杯,打完仗也是,最主要的是,他们或多或少在战斗中受到过洛克的照顾,一个小小的照顾,使得他们小队成员在初次战斗后很少减员,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他们小队的成员越来越契合,小队存活率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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