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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身上的法袍,是用一种特殊的魔蚕吐出的丝编织而成。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是没接触过的人所难以想象的。光是这么一件,可就花费了某人在大贤者之塔时代的数个月收入。
直到如今,林还不时怨叹,做这么一件拖地的长袍做什么?做连身迷你裙不是很好,比起来便宜了一半还有找,而且露出大长腿的又可以养眼。
要说法袍得要识货的人才看得出来,那芬背后的斩舰刀,后腰的大砍刀,再迟钝的人都能感受到武器本身散发着慑人的权能气息。在在都说明了一个事实:老娘他妈致命!
倒是快要成为常规武器的魔法枪,芬并没有带上。兴许是认为用刀砍比较解气,用枪完全没有感觉。
比起来,哈露米是将她那把仿PPK魔法枪插在脚踝的枪套上,做为秘密武器之用。上一回的经验,让她学了个乖,明白只靠一招是难以走遍天下的。所以她很认真地想了应对各种情况的策略与方法,因为异常的耗能而不受少女青睐的魔法枪,成为了保命的最终手段。尽管这样的要求,在过去自家老师虽然强调过,自己的感受却没有那么强烈,直到那一次的失败。
至于某人则是懒散地靠在树干上。没带上什么夸张的装备,就连一身袍子也只是穿起来比较凉爽的普通麻布。手里把玩着一把飞刀,比巴掌略小,柄短而细,重心全在前端中轴线上,算得上是迷地工艺中的精品了。
不远处的草丛中,跑出一只兔子。红色的眼睛和某人对看,让林回想起初来乍到迷地时,饿极的自己被一只兔子KO的画面。身为一个现代人,对体型在蟑螂以上的小动物没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被一只草食性的兔子打倒,还是难以想象的。要不是老魔法师查理‧李察克救了自己,身为一个穿越众,还没能威风就先横死路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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