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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 释法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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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

明堂之内,无分银黑相间还是斑白花甲,皆是齐声称善。

虽然黄小刚此时说的道理,早了几百近千年都已经为先人所堪破,写在了《论语》、《庄子》、《春秋》、《中庸》里面,可如黄小刚这般把道理掰扯得如此明明白白,还真是少有啊!

当然了,比起古人因为条件限制,必须把真知灼见用非常隐晦的文字描述出来,他的白话自然粗鄙了许多,如《论语》中,孔子就非常隐晦的对子贡讲:“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又如《尚书·五子之歌》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还有《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将兴,听于民。

所以,凡是有机会读到这些书,并且要明白这些道理的人,没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肯定是不行的。

而大多文化水平不够的人,读了之后自然也就陷入了误区,大多都认为这是君王高官才该去考虑的问题,所以今天黄小刚便是要给眼前这些未必读过书,又或许即便读过也未必水平足够明白的商贾们好好讲一讲道理,好好的明规矩释法令!

就听黄小刚继续道:“我方才所说,诸位皆都称善,可诸位未必当真会明白这公田法实施之后,诸位能够从中所获之利,不如让黄某好好与大家算上一算!”

说着,黄小刚便自侃侃而谈道:“这前隋苛政如何,今日也不多说,便说这天凤军的公田法施行之后,以最少四丁之家可立为一户,而每户可申领公田一百二十亩。诸位当中有私田长佃者,当也知道,单以山东各地来说,地力贫瘠又缺水源所以不合种稻,主粮之中仅能种植黍稷(糜子)、粟(小米)、麦、菽(豆类),而其中若是黍稷和粟,田地不分优劣,亩产多平均在两斛上下;若是麦、菽这类,还需看天时如何,天好或可两斛过半,不然也就一斛稍多,因此一百二十亩公田所产,不论如何腾挪,至多不过可产二百斛主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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