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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以辰到达美利坚之后,没有着急前往剧组,也没有跟导演诺兰联系,而是将自己扔到了纽约的一条混乱街区,在这里找了一间屋子,位于三楼,两侧的窗户分别能够看到两条街,而这两条街,是这附近夜晚最热闹也最是充斥罪-恶的两条街。
房间内,本来很整洁干净,他住进了第一天就感觉到了不舒服,这不是一个癫狂的凶徒该住的地方,让乌鸦到外面去买了一些喷绘筒、油漆之类的东西,他则将家里弄得一片凌乱,待到乌鸦回来的时候,这里已经完全不成样子,再将他手里的东西喷得墙上玻璃上房门上哪哪都是,灯也不开,屋子里的氛围,足以让稍微胆小的人望而却步。
杨以辰给自己化上妆,头发他没有学习原版本,看起来有些脏兮兮的,他不喜欢那种感觉,而是选择了《越-狱》里那个T-BAG的头型,前面这一撮还染成了黄色,两侧很整齐也很短,微微向后定型一些,如果不定型会显得略微有些凌乱,自己化成小丑的妆容,穿上西服,本来想要学原版那种彪悍走路和穿着衣服的方式,想要耸肩,对着镜子的时候,觉得有点不对劲,然后就开始觉得,哪哪都不对劲,这房间,这光线,这里的一切……
不对,一个内心强大到我要坚持自己内心真理的人,岂是一个精神病态到无法控制自己的人?
如果可以控制自己,内心无比强大,就不会将家里弄成这个样子。也不需要发泄来环节内心的压力,不对。从开始就不对,小丑不该是这个样子。这只是一个精神处于病态的疯子,小丑不是单纯的疯子,也不是单纯的杀人者,那些人需要背负一些东西去做事情,或是发泄,或是不满,或是复仇,或是生存,小丑没有这些压力。他不为任何原因,只是单纯觉得他所希冀的生存状态和自己想要完成的理想,一样是这社会必不可少的,犯-罪,也是一种人生,必须得到认可的生存状态,像是你选择当远动员,你选择当工人,你选择当农民一样。他选择这样的人生,并且要在这行当里干出个样来,就算不能被人认可,也要让人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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