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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轻易的高估自己,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至所以到现在还一事无成,只是因为自己还没有选定方向。
一旦选定方向,那就像蛟龙入海,鹰击长空,所向无敌。
思维的惯性很难改变。
只有当他们经历过至命的打击,痛苦的生离死别,和彻底的绝望之后,才会慢慢清醒,认清自己,从而脚踏实地的,去学习怎么做一个平凡人。
做不好平凡人,就成就不了伟大!
这个道理,也是我很多年之后,才真正体会到的。
但是那天,我几乎失去了所有。
我知道,他们不会轻易放过我。
他们想要在规则之内,让我一文不名,干干净净的滚出沈家。
就像当年,他们整死我父亲一样。
在看守所里的第五天,我见到了沈婉的律师。
他跟我说,沈婉要跟我离婚。
我们夫妻名下,没有任何共同财产,别墅和医院,都是我岳父沈如海的资产,做过婚前公证,跟我毫无瓜葛。
只有沈家衣橱里的那几十件衣服是属于我的。
我儿子狄弘,当然是归她母亲抚养。
孩子现在才刚满周岁,没有自主选择的能力。
我身无分文,只是一名小小的护工,给不了孩子好的成长环境和光明的前程。
相反,他母亲可以。
我的眼睛红了,坐在看守所的铁椅内,我咆哮着,嘶喊着,挣扎着,一遍一遍的说着不字。
不,那不是什么好的成长环境,那不是什么光明的前程,那是屈辱,那是绝境,那是我们狄家子孙的牢笼。
狄弘在那里,最终只会像我一样,成为沈家人的筹码,任人摆弄。
“不,我不同意,我死也不会同意。”我盯着对面的律师,满嘴鲜血。
“如果你同意,沈家会免除你应该向孩子支付的所有费用,另外再给你一笔二十万的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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