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公山虚:“我只是过来和小先生打声招呼,身为镇守畋猎园林的将军,我有责任将这里发生的一切意外,如实上报国都中诸大人。回去之后我就立刻派人赶往龙马城以及国都,如实禀告并公布此事。”
宝玉:“那位君女,恐怕不会乐意的。”
公山虚:“我只能这么做,她若是在游猎时出了意外,我是要担责任的,但我身为游猎将军,却不能听她的号令。”
宝玉望了望那已经被践踏地不成样子的大片田野,突然道:“今日之事,以国中礼法,宮媛当受何等责罚?”
公山虚声音有些发颤,犹豫了片刻但还是答道:“刖刑。”
在这种农耕社会,粮食生产是维系整个国家运转的生命线,人们绝不可以随意践踏青苗。若是无意为之,将受训斥;有意为之,将受责罚;故意在春耕时毁坏大片青苗,则是很严重罪行,当受刖刑之发。
所谓刖刑就是砍脚,初犯砍一只脚,再犯砍另一只脚,若是罪行特别严重,则同时砍去双脚。宮媛身为君女,深受国君喜爱,真把她的脚砍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还有留情开恩一说。其人的身份尊贵,也有机会躲过这种刑罚,而以其他的方式来替代补偿。
但就算是国君,也只能赦免宮媛所受的刑罚,而且还要找出表面上足够说服人的理由,却不能抹去宮媛的罪名。也就是说在春耕时放肆行凶、故意毁青苗之罪不可改变,她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被定罪而脱刑,这已经是一种特权了。
宮媛其实本不必如此,那蛟马只是一头畜生,不论其有没有灵智也仍然是畜生,刚开始践踏青苗的是它,而它已被宝玉所杀。假如宮媛问清楚情况,表示愿意赔偿,也便能大事化小,更没人会去追究她什么。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ebookchina.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