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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天使之城。
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比如北好莱坞,秦朗对洛杉矶并不熟悉,他只到过这座城市一次:差不多六年前――虽然听起来很怪异,但那确实是在六年前――他前往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时,曾经在洛杉矶转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到过这里。
因为把所有兴趣和资金都消耗在了枪械上,在美国读书的四年里他从没有回过中国,而在他毕业的时候,由于家庭发生的那些变故,他最终选择了参加钻石走私组织,自然也就更没有机会回国了……
考虑到这些历史,第二次来到洛杉矶理论上应该让秦朗感慨万千,但实际上,当他站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时,他唯一的感受就是沮丧。
一八九三的天使之城……
虽然,受加利福利亚“淘金热”、周边地区发现石油以及南太平洋铁路通车的等因素的影响,现在的洛杉矶与一七八一年建立时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并表现出了一个城市在上升时期所具有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秦朗看来它依然只是一个平庸的小城,与“繁华”毫无联系。
这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必然的看法。
不过肖恩.奥康纳和邓肯.桑迪却很高兴――不管怎么说,洛杉矶至少比拉斯维加斯那种小地方繁华得多――但是,他们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
或者说,他们缺乏表现得“兴奋”的力量。
在高速奔驰的载重卡车上度过了可怕的十个小时之后,又在秦朗的强迫下徒步行进了三英里,现在奥康纳和邓肯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更不幸的是,由于没有地图引导,秦朗还曾经几次迷失方向,这导致他们没能在中午前赶到洛杉矶,以至于不得不用车上的MRE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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