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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将布兰奇的公理具象化并且换了个名字——法律。
根据布兰奇的三篇章,法律就是保障人的自由与平等的重要利器。
人们开始兴奋,想象一个不论出生,血脉的社会能不激动吗。对自由与平等的渴望刻画进了每一个智慧生物的DNA里。没有比这个更吸引人了。
数千的压抑开始爆发,人们开始认真讨论法律的实用性。
不仅是学者,就算是商人,平民都在私下里讨论。
大规模的教育普及使得诺兰已经有一部分能识字的人了,而《诺兰时报》每天的头版就是某个学者对法律的探讨。
此刻资本之魂被唤起,来自地狱的恶灵将洗涤人间。
加林多显然更渴望自由,与平等。他前不久还遭到贵族的破坏。他比谁都想把贵族拉下神坛。
人生来平等,都是一个鼻子两个耳朵,甚至我的能力比你还出众,为什么你就能凭借那些虚无缥缈的血脉,姓氏压倒我。如果法律能施行,那么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财产被莫名其妙的侵吞。
试问哪个商人没有被贵族侵占过财产。
众人呼声越来越高,学校里的师生每天都在激烈的讨论,就算是工人也忍不住在繁忙的工作后压制住疲惫,兴奋的讨论着。
终于再也压制不住了。
先是一群学生在那喊。
“我们要法律,法律。”
接着周围的学校里的学生汇集起来,然后工人停下了锤子,加入进来举起黑黝黝的手喊道。
“我们要法律,法律。”
妇女拿着颠勺,商人穿着锦袍,教师拿着长尺....
每个人脸上透露着狂热的神情,仿佛要压倒一切。
然后一个面容憔悴但两眼神采奕奕的人占了出来,扯着喉咙,高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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