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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是今天刚回到平康县的,在回来的路上他的心情可谓是非常好,毕竟抓住了目标人物,自己这趟差没白跑。
勉强算是功德圆满。
但是,朱伟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
刚一到单位,就有人跟他说起了‘杨树案’。
朱伟的性子向来是嫉恶如仇,脾气非常火爆,一得到这个消息,立马就踹了大队长办公室的门,怒气冲冲的和李建国吵了一架。
大队长与副大队长互相之间不对付,在局内并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知道。
两人互相看彼此不顺眼也是有原因的,朱伟直觉敏锐,敢打敢拼,眼里揉不得沙子,用来办案绝对是一把好手,他一路因功升至刑警大队队长,正的!
然而,他这样的性格却挡了许多人的财路,三年前,李建国瞅准了机会,举报朱伟办案程序不当,将他拉下了马。
两人的位置互换,原来的副大队长李建国变成了大队长,原来的大队长朱伟变成了副大队长。
如果按照李建国的想法,最好是把朱伟一撸到底,打发去辖区当个普通的民警,但是朱伟冲动归冲动,其背后却有高层赏识。
把他降职处分已经很不容易了,假如把他给一撸到底的话,岂不是打了领导的脸?
因此,李建国只能捏着鼻子人了,容忍朱伟坐在副大队长的位子上。
俗话说,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桥梯。
李建国索性来个眼不见为净,借助手中的权利以及背后的关系,尽可能的把朱伟派到外地执勤。
这次栽赃杨树之所以做的这么糙,正是因为朱伟不在局里,否则李建国肯定会多考虑考虑,注意一下方式方法。
朱伟来到所长办公室,直言不讳道。
“老王,帮个忙,我想提审一下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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