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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个好东西,它能够麻痹神经,让脑细胞不可逆的死去,纵观很多老年痴呆症患者,其中多数都有日常饮酒的习惯。
这个东西虽然有害,可还是有很多人沉迷其中,其实说起来等老了,糊糊涂涂的活着,乃至活在回忆中也不算是一件难过的事情,至少在那段回忆中,每个人都风华正茂,而不是老态龙钟。
旅馆的老板此时面红耳赤,喝的正上头,在酒肉的熏染下他脱掉了外套披在肩膀上,说起了这桩本不应该说起的凶杀案。
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大事情,对于生活在特耐尔城的人来说看见死人就像是看见路边倒毙的猫猫狗狗一样平常,早些年的时候,成立的大亨们在械斗,帮派之间在械斗,哪一个不是杀的血流成河,残肢断臂散落一地?
有时候警察局那边的人手不够,还是路边的居民自己主动提着水桶出来把满地的鲜血冲刷干净,看见个死人对于经营旅馆生意的老板来说就像是看一块砧板上的前夹肉。
在他的叙述中,一件尘封了好几年的往事再次浮出水面。
“那是一个天气不太热的那时候,我忘记了是春天还是冬天,总之天气不太热……”,他端着酒杯又喝了一口,身边的年轻人很快就为他倒上,他美滋滋的看着酒杯里微微有些浑浊的酒心里舒坦的不得了,一肚子想要倾诉的欲望,如果不说点什么,他怀疑自己会疯掉。
“那段时间我的旅馆里来了四名客人,三男一女,他们是一伙的,不过每个人都单独开了一个房间。”
“你们知道,以前的特耐尔……”,他肩膀抖动着嗤笑了几声,“就像是一个粪缸,这里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产业,人们都在疯狂的往上爬去压榨别人,就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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