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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亮,集市也没有开门,虽然肚子有点饿,但也没办法,只好忍着。
周沅芷带两位活宝回到王奕世的住处,让他们先坐着,自己找衣服换洗。
还好,王奕世尽管是一个酒鬼,但衣服还算干净,自己换洗之后,再找一些银子带在身上,俨然是一个真实的王奕世,毕竟现在他,拥有他们两个人的大部分记忆。
因此,行动起来,并没有太多的障碍。
天刚亮,周沅芷就带两位活宝去集市吃东西。
言谈之下,他知道他们两人同父异母,原本是一对亲兄弟,婑个子是哥哥,叫高日,高个子叫高明。
原本他们家境不错,只是到他们这一代,家道已中落,两人只好外出谋生,最初以打劫为生,只是一直不成气候,机缘巧合之下,发现王奕世是一个有钱的疯子,于是生起打劫之心。
几天前,他们见到王奕世的神情有些异样,甚至有点呆,于是就开始找机会下手,但是发现王奕世出行常常配剑,又不敢直接下手。
在秦代,能够配剑的人,往往都是贵族或武士,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已经没落,但能够配剑依然是一种荣耀,至少彰显过去曾经辉煌的身份。
所以,他们只好等他有所松懈的时候再下手。
虽然他们也发现,王奕世昨天在房间里喝醉了,但仍然但心他剑术高明,不敢下手。
直到他们发现他在外面飞奔近两个时辰,两人才确定在桥头动手,因为他们相信,正常人就算武功再高,也有累倒的时候。
等他跑累没有了力气,正好也是他们动手的时候。
但是他们错了,错在他们的对手是王奕世,而且是加强版的王奕世,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何况是打劫,看来打劫并不合适他们,更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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