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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灵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陆长天。
她在遇到凌伯的时候的确是在铁路局工作,那个时候她也的确没有骗凌伯。
她也是真心实意的要和凌伯谈恋爱的,只不过家中后来出的变故,让她没有办法再继续在铁路局工作下去。
她的弟弟,强奸了一名女学生,据她弟弟所说,那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是女孩子自愿的,步存在什么强奸不强奸。
但是女孩子醒了之后坚持声称是小灵弟弟强奸了她。
那个年代摄像头这种东西还没有普及。
无从考证女孩子说的到底是真是假,不管是普通人还是警察都认为,这种事情发生了吃亏的肯定是女生。
小灵的弟弟是百口莫辩,说不清也道不明,他只会说一句话,他没有做这样的事情。是女孩子自愿的。
女孩子的家长找到了小灵的家里,声称他们要报警,把小林的弟弟送到警察局,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
小灵的父亲爱子心切,跪下来求那个女孩子的家长,女孩子的父母说,想让他们不报警,也可以私下解决。
要他们赔钱,张口就是五十万,少一分都不行。
那个年代的五十万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家庭来讲,都是天文数字,小林的父母,虽然是双职工,但是两个人奋斗了一辈子存款加起来也才不过10万块钱,这10万块钱,还是他们留着准备给小灵的弟弟娶媳妇用的。
就是是让他们变卖家产、砸锅卖铁也拿出来,50万,父亲一夜之间白了头,小灵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眼看女生家长给出的最后期限越来越短,家里面人都老实巴交,也不认识什么人。
无奈之下,小灵弟弟便要冲到警局自首,父亲跪地上抱着他的腿才阻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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