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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明媚的阳光再次进了房间,林铮早早的便是爬了起,自受伤开始到现在刚好是三天,身体已经开始迅速复原,除了受伤的腿还有点不方便之外,基本上已经看不出任何问题。
这是混元之术的功劳,元气不但能提升修为,还能增强他的体质,换成普通人受了这么重的伤没有三两个月肯定起不来,而他只用了三天身体已经恢复七七八八。
不但外伤看不出多少,遭到重创的五脏六腑也已经彻底恢复了。
“就这么去吗?”林铮问道。
“当然不是。”
米彩抿了抿嘴唇,回到房间拿出来一套崭新的西服,说道:“应该穿的正式一点,这样更男人。”
“我还是喜欢穿运动服。”林铮说道。不知怎么的,见到西服他脑子里就有出现几个人影,张品,刘浩东都在其中。
想着那个长相比自己英俊的男人,他心里就觉着很不舒服,若有机会,一定给那个家伙几拳,把那个家伙引以为傲的鹰钩鼻子打断!
虽然不喜欢穿西服,但他还是按照米彩说的换上了西服,毕竟这是参加竞标不是去参加晚宴,穿着代表着一个人的态度问题!
你不用端正的态度去对待一件事儿,又怎么让人家用端正的态度去对待你?
换上西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铮对自己很满意,确切的说是对米彩的衣品很满意,不但自己穿衣服很有品位,给别人买衣服也一样儿有品味。
今天她穿的也很正式,黑色的休闲西服,雪白色的衬衣,脚底下踩着一双高跟鞋,披散的大波浪用发带束缚着,看上去既干净又利落,这身扮相倒是和御姐安晓楼的风格有几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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