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一个斯斯文文的年轻男子进屋,双手拱起,身躯微倾,“小生陈清风,见过捕头大人。”
张宁抬头一瞧,这陈清风面如冠玉,仪表堂堂,头上梳着发髻,模样倒是好看,怪不得郑莲儿能看上他。
只是身形单薄,弱不禁风,典型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
说话时,陈清风眉眼不敢抬,双腿不敢张,身形不敢直,唯唯诺诺,畏畏缩缩,性格显然懦弱胆小。
“你就是郑莲儿的夫君,郑家的姑爷?”张宁故意提高嗓音,如雷喝道。
陈清风吓得一软,差点跪在地上,“是是,小生正是!”
这样的柔弱书生,不可能是杀人而食的凶手吧!
当然,不排除陈清风在伪装,或者雇凶杀人。
“坐!”张宁收敛厉色,转而温言道,同时告退左右的捕快,单独与陈清风会话。
“谢大人!”陈清风战战兢兢,小心坐在椅子上,眼睛低垂偷偷看着张宁。
“陈公子,家境如何?”张宁问道。
陈清风面露苦色,“小生家境贫寒,虽中了功名,却无甚前途,先前只能靠卖字画为生。”
“你能入赘郑家,真是积福不浅啊,”张宁叹道,“财色双收,令人羡慕。”
陈清风愣了下,突然直起腰板,语气变重,“大人误会了,小生既非贪财,也非好色,而是真心实意喜欢莲儿,愿与她白头偕老。”
张宁笑了笑,没想到还是个相信爱情的傻瓜,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与“爱情”二字绝缘了,那是世上最贵的奢侈品。
“陈公子,你与郑莲儿如何相识,可方便告知?”张宁道。
陈清风点了点头,边回忆边说,眼中闪着甜甜的神采。
原来,郑莲儿是个喜欢舞文弄墨的才女,半年前曾举办一场诗会。陈清风受邀前去,他可不是绣花枕头,而是诗画双绝的才子,在诗会上与郑莲儿一唱一和,尽显奇才,从此一见钟情,互相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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