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乔布斯,对李牧来说是一个特殊的“鸡肋”,这种特殊的“鸡肋”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怕”。
乔布斯最大的价值在于他对初代iPhone、iPad、APP-Store的定义,在智能手机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乔布斯是一人缔造一个时代的伟大发明家,但他不是一个好的商人,苹果真正疯狂敛财的阶段,是蒂姆·库克接手之后才真正开始的。
现在,李牧脑子里已经有了iPhone、iPad、App-Store的最新定义,这些定义来源于乔布斯去世数年以后,单纯从定义的角度上,李牧已经完全超越了乔布斯,所以在这个时候,乔布斯对他来说,没什么使用价值。
而且乔布斯这个人相对偏执,任何时候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这样坚定的自信心与信念,使得李牧心里很清楚,自己很难降服乔布斯。
况且,降服乔布斯干嘛呢?让他出iPhone初代机以及iOS初代版的概念?自己明明已经有了内燃机、燃气轮机甚至核反应堆这样的先进理念,还要一个设计蒸汽机的瓦特干嘛?自己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先拿出蒸汽机,再拿出内燃机,一点点像挤牙膏一样把新技术拿出来就足够了。
李牧对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理解,在实实在在的历史长河中,领先了现在的乔布斯至少十年,如果没有乔布斯这样的威胁,李牧可以把这十年的领先优势以1:1的比例慢慢享用,甚至还可以适时机的把速度再降低一些,但如果有乔布斯,并且乔布斯有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的话,那自己为了应对乔布斯的威胁,很可能就必须加快消耗自己的领先优势,最终把这十年的优势期压缩到八年、五年,甚至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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