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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得舒服了,黄欢喜也不知不觉喜欢打扮起来。
路上自然没有栽种的花,她把主意打动野花上面。
黄欢喜此时采了一些野花作为花冠,此时抬头花冠掉在地下。
她顾不得捡起花冠,一边感叹秦岭之高大险峻,一边提出一个问道:“蜀道难于上青天,晚上如何赶路?”
鹿鹿叨也打量眼前的巍巍秦岭,说道:“当然好赶路,不用走夜路了。白天走,多舒服。”
众人听了,个个兴高采烈。
虽然前些日子非常安全,却是总是走夜路,心里总是有些不踏实的感觉。
能够白天赶路,哪个还愿意走夜路?
到了二十天之后,他们越过秦岭,感觉眼前发生了巨大变化。
其一,空气不在干燥,脸上充满了湿润,皮肤也没有中原那么难受。
果然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黄欢喜打量鹿鹿叨,想了想,最后觉得不妥,最后还是把此话咽了下去。
马仁民深深地吸气,说道:“好舒服,好舒服,鹿兄弟,你皮肤竟然比中原不少女人还好,难道也是这里水土的缘故?”
鹿鹿叨有些不好意思说道:“也许是吧,这里的男人女人皮肤许多都比中原人好。”
黄欢喜打量一下天空,说道:“这里确实不错,太阳也没有那么刺眼了,感觉晒在身上也没有那么火辣辣了。”
又是经过十日,他们穿过大巴山、米仓山,来到西县。
虽然依然是群山峻岭,鹿鹿叨终于松了口气,这里已经是蜀道。
经过这个蜀道,他们几千人口就可以安全抵达金堂县。
而他鹿鹿叨也将金堂县成都府志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甚至,鹿鹿叨也不会怀疑,大宋史书也会记载。
毕竟,这些都是故土遗民,而且还是原来的东京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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