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知道,鬼物乃阴灵之体,最惧阳气,但又喜食阳气,这看似很矛盾,但若明白其中关窍,便不难理解。
正因为鬼乃阴灵体,是以才惧阳气,这也是阴物白日不敢出没的原因。这两种东西的性质,本就是相反的,就如那水与火一样。
而鬼喜食阳气,这阳气,并非指至刚至阳之气,而是指人之精气。
老人们常说,精气神足,气血旺盛,则鬼物不敢靠近。
道理正是如此,精气神足,气血旺盛,则阳刚之气浓郁,鬼物一般不会轻易靠近。他们喜欢靠近的,多是一些精气神涣散之人。
似那些老弱妇孺,或刚生完病,身体虚弱之人,都容易被鬼物盯上,因为他们身上的阳火,不足以给那些鬼物带来威胁。
方寸知道自己的血液之中,阳刚之气浓郁之极,毕竟他的血液可是真龙之血。真龙本就是这天地间至刚至阳的生物,其血液之中所蕴含着的血液精气,自然非凡俗之血可比。
秦素茗怕的是血液之中的那股阳刚之气,而非那些血液精气。
只是血液精气与阳刚之气混杂一块,难分彼此,她也不敢靠近。
好在这血液中的阳刚之气与鬼火中的阴气中和掉之后,剩下的血液精气,便成了秦素茗的大补之物。
“不,不是啊!公子,你额上怎的长角了?”秦素茗愕然问,一边飞速吸食龙血中的血液精气。
方寸闻言,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门,发现上面还真有两只小角凸起,仔细摸了摸,还有一点分叉感。
方寸轻咳了下,道:“此乃幻术,安心炼兵,莫要分心!”
“哦!”
至此,秦素茗终于得以坚持下去,魂火不再明灭不定。
而方寸则在琢磨自己脑门上的小角,“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突然间长出一对龙角来了?这要是顶着两只龙角出门的话,不等于是在脑门上写着‘我就是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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