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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挪用资金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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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天,张峰又忙开了,明元区发生了一起房产中介公司挪用购房者资金的大案。

按照天宁市二手房中介和交易程序,购房者先把资金交到中介公司的帐户里,卖房者拿到首付款后,开始配合买家进行过户、交契税、办银行贷款等一系列手续,等到所有手续办好,中介公司才会向卖家支付余款。

通常情况下,这些交易手续的完成,需要化费一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购房者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都存放在中介公司的银行帐户里。这就为房产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提供了机会。

出事的这家房产中介公司名为“家缘”,在天宁市城区拥有十家门店,算是天宁市知名房产中介机构。

由于天宁市房价一直在上涨,家缘公司的三位高管挪用部分购房资金,快速地炒进炒出,从中赚到了不少钱。

后来,随着房价上涨过快,炒房成本提高,卖出时间过长等等因素,这三名公司高管便决定不再炒房,而是看向了一直处于低价的酒店式单身公寓。

他们认为天宁市是沿海发达城市,外地来这里工作的人很多,许多年青人是独生子女,喜欢拥有自己私密的空间,为此应该会购买低总价、装修好的酒店式单身公寓。

按照他们最初的设想,只要能进行预售,利用家缘公司的知名度和十家门店,肯定能推动单身公寓的销售。

只是让他们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年轻人只是喜欢租用单身公寓,并不愿意进行购买,原因主要是单身公寓产权只有四十年,而且无法落户,而没有户口,小孩子就无法在城市里顺利地入园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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