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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性质不同,后果完全不一样。
按照规定,领导干部不能干预案件的具体审查工作,既然案件已经被提交到省检察院,为此张峰只能通过私人关系找到负责汤伟平案件审查的检察官陶建浩。
说实话,检察官陶建浩还是非常负责任的,他拿到卷宗,前前后后地翻阅着,单是那段8分钟的监控录像,他就能把每一帧画面背下来。
他工作多年,经手过无数的案件,完全明白在形形色色的死刑二审复核案件中,人性的各种极致一面都会暴露得淋漓尽致。
毕竟面对即将到来的、生或者死的判决,每个人的反应截然不同。
以往,一个前期供述十分稳定的犯罪嫌疑人突然翻供,这样的情况有;翻供后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这样的情况也有。
只是像汤伟平这样,从一审判决后烦躁易怒但极少与人沟通的上诉人,却十分罕见。
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内情?在阅卷过程中,陶建浩发现了几个无法被忽视的细节:
其一,从汤伟平在一审法庭上的状态看,一开始,他似乎是对判决结果有良好预期的。
那么,这种预期从何而来?又是什么原因,使他现场失控,做出了往旁听席上狂吼的举动?
其二,询问笔录中,受害人沈临波的妻子有一段这样的陈述:“4年前,我丈夫被人打过,屁股被人戳了两刀,但到现在也没查出来是谁。”
“从那以后,他总是疑神疑鬼,几乎从不一个人外出;就算出去,也会拣人多的地方走。这么说吧,他老觉得有人要害他。”
如果结合汤伟平所做的供述,沈临波生前的多疑并非空穴来风,至少,他早就察觉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让沈临波如同惊弓之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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